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费5年后 仍不满年限可趸缴养老保险

川江都市报 2019-01-25 17:35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敏

家住泸县的王先生于2005年到重庆工作,从2008年开始,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016年,王先生年满60岁,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于是,王先生将养老保险账户转回泸县,并由自己购买至今。到今年,王先生年满63岁,却还未满足“连续缴满180个月”办理退休的条件。近日,王先生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咨询,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后办理退休呢?

对此,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相关政策,泸州市民在异地工作并参保,如果在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且参保时间不足120个月,可回户籍地办理新参保,并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正常缴费满5年,若还未缴满180个月,可趸缴不足年限。因此,王先生暂不能一次性补交,待王先生年满65岁时,再趸缴不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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