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促发展 开创新局面

四川法制报 2019-01-25 01:01 大字

——2018年泸县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泸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为法治泸县、平安泸县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泸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示范单位”;机关支部被授予“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汤洪林’党支部”称号;全县司法所均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泸县司法局在全县20个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1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建成;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办案准入机制和质量评估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全过程质量监控,全年共完成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94件,完成率14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积极践行公证业务“最多跑一次”。建立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通便民窗口,提供延时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901件,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书980余份。

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诉对接机制,2018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279件,调解成功2274件,成功率99.78%。

“七五”普法取得新进展

泸县司法局做实“法律八进”。抓住普法重点对象,以宪法宣传为主线,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坚持开展“小手牵大手”、写“法律家书”等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全县开展各类第二课堂活动500余堂,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

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将泸县特有的龙文化、酒文化、现代医药企业文化和法文化有机结合,建成泸县“法润龙城”法治文化广场。结合宪法宣传主题教育,将泸县法治文化广场升级打造为泸县宪法宣传主题公园,并于“12·4”举行隆重的宪法宣誓活动。

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

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建立完善共享衔接及联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依法慎重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和奖惩执行,对社区服刑人员构成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情形的,严格依法办理;强化科技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各司法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人脸识别考勤机等单警装备,安装手机定位249人,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实现监管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无缝衔接;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建“老政法”和青年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13名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司法救助。

建成20个省级规范化所

泸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司法所事业发展,全县20个镇(街道)司法所正成为队伍年轻化、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基层政法组织。20个司法所全部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搭建基层干部成长平台,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能。 王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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