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活用“四个抓手” 建强驻村工作队

川江都市报 2018-09-07 10:20 大字

◎ 雷洁

今年来,泸县活用“四个抓手”,建强驻村工作队,收到良好的效果。

用学习培训“强骨”。泸县落实专项培训经费,分层分级分类全覆盖培训,确保驻村工作队队员每人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5天。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围绕驻村工作队五大重点职责任务,进行全覆盖培训,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搭建政策业务咨询对接平台,加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产业发展、科技知识、市场信息和党的建设、群众工作等实用技能方面培训力度,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用强化保障“静心”。泸县财政每年保障驻村工作队每队不低于2万元工作经费,每人3万元工作经费。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由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建立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医疗风险保障基金,委托专业机构集中经办,对在驻村帮扶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因驻村帮扶工作身患特定地方性疾病的一线干部给予一次性补助。实行县级领导点对点联系制度,年度计划制定、工作进展状况、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由驻村工作队及时报联系领导,联系领导要对照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工作领导到位,职责到位。

用压实责任“管行”。印发《泸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定出硬性的考核内容,从宣传党的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脱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五大职责任务进行积分式考核。与驻村工作队签订目标责任书,指导其制定年度脱贫计划台账、五大职责履职台账等,督促驻村工作队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倒排工期,逐项交账。印发《泸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驻村十条纪律》等,建立完善“县上统筹,乡镇负责”的日常管理机制,实行“三会”制,以周例会、双月汇报会、季度座谈会为着力点,加强与联系领导、帮扶单位、乡镇之间的联系,并通过听取汇报、日常调度、走村入户、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

用健全考评“提神”。泸县坚持“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分级考核、群众公认”的考评原则,加强结果应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街道)、县级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加分项目。建立正向激励和惩戒约束机制,对业绩突出的驻村干部,按照《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实施办法(试行)》予以表扬奖励、递进培养、提拔重用等正向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敷衍应付的驻村干部进行问责,被召回的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是递进培养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取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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