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全力打赢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攻坚战
■本报记者 李瑞莉
泸县是农业和畜牧业大县,2017年全县生猪出栏106万头,有规模养殖场98个。随着畜禽养殖规模化比例增高,畜禽养殖业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日渐显现。近年来,泸县以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为目标,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记者9月5日从泸县农林局获悉,截至6月底,该县沱江流域35个粪污处理设施不达标需整改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整改,位于沱江流域禁养区的13个规模养殖场全部关闭。
铁腕治污
关停禁养区养殖场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泸县县委、县政府科学划定禁止养殖、控制养殖区域,以全县范围内禁止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为底线,确定对35个养殖场进行畜禽粪污处置设施整治,将各级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城镇建成区以及主要河流沿岸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确认了17家养殖场(94家专业养殖户)需进行关闭搬迁。
泸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涉及7个镇(街)以及县环保、农林、财政、公安、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按镇(街)和部门职责落实有关工作。2016年3月,泸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泸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2017年1月、3月,泸县又先后出台《泸县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方案》《泸县2017年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补偿方案》,确定了关闭搬迁补偿标准,全面展开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
泸县县委、县政府多次单独约谈禁养区的养殖业主,坚持重环保、保生产两手抓,结合业主自身意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禁养区关闭搬迁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别与养殖户签订关闭搬迁协议,兑现和发放补偿资金,督促养殖业主按期关闭搬迁到位。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县禁养区17家养殖场(94家专业养殖户)已经全部完成关闭搬迁,合计补偿资金3500余万元。
科学治污
畜禽养殖粪污变废为宝
泸县沱江流域涉及海潮镇、方洞镇、潮河镇、玉蟾街道等13个镇街,沱江干流在泸县全长23.92公里,畜禽养殖粪污如果不能达标排放将严重影响沱江流域水质。
针对全县35个沱江流域粪污处理设施不达标的养殖场,泸县农林局要求各养殖业主进行“三分离、两配套”,即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饮污分离,配套建设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并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现种养结合,将养殖业的粪污用于种植业。
在泸县得胜仁和创益养殖场,新建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已投入使用。养殖场业主姚建琴告诉记者,粪污处理设施扩建了沼液池、沼液储存池,安装了沼液输送田间管网,沼液可直接输送到农户田间地头,供农户无偿使用。养殖场的粪污经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变废为宝,农户得到了实惠,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养殖场周边群众也纷纷表示,有了沼液当肥料,不仅节省了化肥钱,庄稼还长得更好。
泸县万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曾经是泸县环保问题最突出的养猪场,通过引入畜禽粪污治理新模式,实现了畜禽养殖粪污零排放,成为周边群众连声夸赞的无异味、无污染好企业。
9月5日,记者来到泸县万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公司的粪污处理车间闻不到一点异味,新建的微生物异位发酵床上,自动翻抛机正在翻耙发酵床,促进猪粪尿与垫料充分混合。发酵床垫料主要采用锯末、谷壳、农作物秸秆等制作,沼液通过发酵床发酵后,无污水排放,发酵成熟后统一回收作为有机肥原料,可同时解决养殖废弃物和种植废弃物利用问题。
该公司总经唐树江告诉记者,公司引进了微生物异位发酵床技术,无需改造或拆建猪场,只在猪场地势较低处建设发酵槽,将粪污均匀喷洒在发酵床上,通过微生物发酵来降解污染物,既实现污染零排放,又获得生物有机肥。从6月1日试运行以来,实现零排放,增收治污两不误。
泸县农林局畜牧站站长曾胜强告诉记者,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发现问题的畜禽养殖场,泸县根据“一场一策”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除依法关闭禁养区的养殖场外,对粪污处理设施不达标的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干粪以堆肥发酵或生产有机肥还田利用为主,尿液及污水进行沼气化处理,沼液通过“就地利用”和“异地转运循环”两种方式还田还土。家庭散养农户基本采用沼气池发酵还田。目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了雨污分离、干湿分离,规模养殖场配套了粪污收集、处理、储存和利用设施。县农林局对各类畜禽养殖场进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畜禽养殖场落实专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环保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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