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院公布第二批诚信“黑名单” 10家企业失信被联合惩戒

川江都市报 2018-07-13 16:38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本报讯 近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今年第二批因失信而被处罚的企业名单。

今年泸州市中院公布的第二批失信企业一共有10家,包括泸州市石源建材有限公司、泸州聚源运业有限公司、泸州钰林汽车有限公司、泸州钰林新元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泸州和宜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峰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州新中恒置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喜庆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泸州瑞丰制衣有限公司、重庆市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泸州市中院公布的第二批被失信企业主要是由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纳溪区人民法院、泸县人民法院和合江县人民法院提交。其主要失信行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以及其他规避执行等行为。为此,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信被执行人作出相应处罚,同时把相关失信行为向联合惩戒单位推送,以达到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的目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上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同时,失信被执行企业法人代表将依法受到下列信用惩戒:不得在星级酒店消费;不得申领信用卡、贷款;不得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子女不得就读民办私立学校;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将在:获取政府补贴和获得政策支持、招录(聘)公务人员、海关认证、出境等二十多个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新闻推荐

碰撞智慧火花 开拓教育新视野 首届川江教育论坛上,12名市内外代表畅谈教育个性化与创新发展

王继华教授作精彩讲座首届川江教育管理论坛举行,全场座无虚席学校代表提问7月6日,第一届川江教育管理论坛在泸师附小城西学...

泸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