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 “零距离”开展禁毒教育

泸州日报 2018-06-26 11:46 大字

本报讯(舒敏)日前,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16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社区代表受邀参加旁听,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视频同步直播庭审。

经过2小时的审理,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王某、刘某均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旁听群众“零距离”观摩了法院对两名被告人的现场宣判。

庭审结束后,泸县法院还通过审判庭大屏幕播放了针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片,用真实案例教育同学们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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