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悬赏倍感压力 “老赖”到法院协商“销户”

泸州日报 2018-05-23 10:26 大字

本报讯(罗永霞 郭红 张涛)“法官,如果我跟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可不可以把我从悬赏公告上撤下来啊……”日前,被执行人周某来到泸县法院执行局,要求就其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协商。

周某因工地开销,向刘某借款100万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在陆续还款了46万元后,周某便没有再支付欠款。随后,刘某将周某与担保人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剩余款项。泸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周某于判决之日起10日内偿还刘某借款本金855794元及利息,同时陈某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期限超过后,周某未履行。今年2月22日,原告刘某向泸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周某到泸县法院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但除第一次外,周某均采取不接电话不露面的消极态度,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因找不到被执行人周某,申请人刘某很是着急,在得知可以通过向法院递交申请,购买“悬赏执行保险”用于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后,刘某在4月23日正式投保500元,即悬赏5000元用于查找被执行人周某的下落。随后,泸县法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途径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利用执行联络员机制,将制作的悬赏公告微信发送到泸县法院网格化管理微信群,发动作为执行联络员的驻村辅警和专职网格员进行推送。通过执行联络员将执行悬赏公告转发在所在村的当家人微信群和张贴悬赏公告后,在外地的周某也知道了自己被悬赏执行的事情。面临被悬赏执行,周某倍感压力,担心自己被他人举报,也担心被熟人知晓有损颜面,遂到法院协商执行。

在泸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刘某和被执行人周某仍无法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后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周某承诺积极配合法院处置其占25%的固定资产以偿还欠款,刘某同意周某先行偿还3万元欠款。现场,周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款3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周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积极态度,在周某在承诺书等文书上签字后,承办法官决定暂不对周某实施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下一步,承办法官将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与被执行人共同拥有固定资产的案外人一道,共同协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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