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烈日下送“清凉”

四川农村日报 2018-05-23 05:24 大字

救助金发放现场。

本报讯 (记者 刘佳)5月16日上午,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头顶烈日,在玄滩镇中心村村委会为2个系列案的28名申请人发放执行司法救助现金9.3万元。

“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一直为我们争取,我们的工资一点都拿不到……”领到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王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谢道。王某和同村的16个人在石桥镇张沟矸砖厂上班,后该厂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了包括王某在内17人的工资。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王某等人所在的矸砖厂无资产可供处置,且该厂的法人代表已于今年去世,导致案件无法执行。为妥善执行该案,最大限度保障王某等申请人的权益,泸县人民法院从该院办理涉村委会案件执行难推出的 “三个三分之一”办案模式进行延伸,与石桥镇政府和17名申请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 “申请人放弃一点、政府出资一点、司法救助一点”的共识,成功执结该案。

今年以来,泸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司法救助力度,全力攻克执行难,截至5月16日,该院共对40件案件的55名申请人开展执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额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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