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实践乡村振兴战略 泸县探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之路小记
■周才金 苏永海
泸县是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承担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推进任务。2015年以来,泸县坚守改革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奋力为探索而实践、为发展而探索,初步回答了乡村振兴“人到哪里去?”“钱从哪里筹?”“地从哪里来?”的现实问题,加快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人到哪里去?”——
创新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撬动传统散居向新型聚居转变
以宅基地“跨区取得”,引导适度聚居。泸县允许农民在本组、本村无偿取得,跨村、跨镇有偿取得宅基地;新建住宅,原则上向新村集中。试点中,全县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5个,550户农民实现跨区居住。
以宅基地“置换公寓”,易地脱贫安居。针对贫困人口,泸县统规统建安康公寓,全面配套基础设施和特色经作园区。882户已腾退原宅、置换新居,实现易地搬迁脱贫。
以宅基地“共建共享”,借力建设新居。泸县允许农户以合法宅基地使用权,与第三方资本合作,在新村聚居点共建共享居住、商住和经营性用房。已有4户成功实践。
“钱从哪里筹?”——
创新集体建设用地盘活机制,撬动存量资产向资本资产转变
以宅基地“有偿退出”,盘活闲置资产。泸县激励农户自愿退出多余或空闲的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宅基地退出补助和房屋残值补偿。试点中,已腾退宅基地1万亩,退出户户均补偿超过4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收入平均突破100万元。
以宅基地“转化入市”,盘活节余指标。腾退的宅基地,经过复垦整治、联合验收,生成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扣除自用部分后,允许节余指标流转交易,对无人竞买的,政府给予保底收储。此外,泸县加强宅改与入市的衔接,经过规划布局、指标调整、补偿安置、行政审批,把节余指标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凭证入市出让。
以农房“抵押融资”,盘活农民财产。泸县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农民宅基地及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市、县财政注资1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共同化解抵押贷款风险。试点中,银行累计发放贷款1429万元。
“地从哪里来?”——
创新统筹土地制度改革政策,撬动单向发展向融合发展转变
以“规划引领”优化用地布局。泸县编制了“多规合一”的村级规划,优化调整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用地,实现村庄建设、土地利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一个规划、一本蓝图”干到底。现已编制8个村。
以“改革统筹”保障发展用地。泸县加强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综合统筹,原则上以征收方式保障公益性用地、以入市方式保障非公益性用地,同时以宅基地腾退为依托,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等入市,呈现出耕地总量不减少、发展用地有保障的良好态势。
以“创新叠加”改变发展形态。依托土地制度改革,叠加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泸县强化涉农项目支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该县建成谭坝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创成全省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水泥公路基本实现“组组通”,城乡公交基本实现“组组通”,城乡用电实现同网同价,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农村危房基本消除。全县创成幸福美丽新村35个,省、市、县级“四好村”9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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