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以路为市成为顽疾 以路为市,是场镇发展的一个过程,但不应成为阻碍场镇继续发展的顽疾。
◎ 川江评论员 屈德辉
12月19日,本报报道了泸县玄滩镇治理场镇秩序,将原来以街为市的商贩归入新建农贸市场,规范城镇秩序,改变场镇面貌。其实,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现象,在泸州市不少场镇都存在已久。每次经过这些场镇,尤其是“赶场天”,在过境的交通要道上,都会出现挤占公共道路的情况,其结果自然是车难行、人难走。
显然,场镇以路为市的现象,不仅阻碍了交通、影响了场镇秩序,安全隐患也会随着车辆、行人的增加越来越大。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下,对场镇以路为市的治理与疏导刻不容缓。
时逢场镇赶集,当地居民、农民和一些外来摊贩以路为市,公路两边摆满了菜摊、水果摊、日用品摊以及装着鸡鸭的背筐等,将道路占去了大半;人们在此买卖时,对鸣着喇叭示意的过往车辆充耳不闻。这样的场景也许在每个人心中都有印象。
这些以路为市的集镇大多由来已久,它们一般都建立在过境的交通要道上,在以前交通不是那么发达的时候,过境公路能给场镇居民出行带来便利。同时,借助过境公路带来的人流,在路边自发形成集市,也成为这些场镇兴盛的关键。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交易趋于频繁,过境公路车流量大增,传统的以路为市的形式,难免造成人车争路的局面,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隐患,对场镇发展形成阻碍。
如何改变这种以路为市的现状,还需做好三点。一是必须加强场镇集市建设,尤其是农贸市场的建设,这是关键。但需注意的是,这些市场要成为便民措施,以为赶集的村民、市民买卖提供便利为目的,那些以营利为目的、收过高摊位费的做法显然是行不通的;二是疏堵结合,加强宣传疏导与行政治理,这也需建立在有更好更便利的交易场所的基础上;三是让车流量过大的过境公路绕行,特别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道路规划中,更需注重这一点。
以路为市是场镇发展的一个过程,但不应成为阻碍场镇发展的顽疾。方法总比问题多,如何“啃”下这块“硬骨头”,彻底改善村民市民消费环境、提升场镇形象品质,还需要决策者和执行者拿出更大的决心、智慧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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