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 泸州如何抓好“关键少数”?
■本报记者 卿泉
前不久,市水务局60名干部参加了“干部政策理论及依法治理学习考试”。这虽是例行考试,但大家认真备考,以考促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科级干部考法,这是泸州市今年6月在全省率先制定《将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工作的八项制度》中提出的一项新举措。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落实好制度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把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尽责作为依法治市的关键所在。如何才能抓好这个“关键少数”?泸州的做法是:抓住“关键少数”这个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他们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主动作为。
紧盯“关键少数”
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泸州市在干部的选任、考核、管理和法治队伍建设‘四个导向\’上着力,注重在干部选任全过程中了解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将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档案,优化领导班子法治功能结构。”市委办依法治市综合科科长周成明说,泸州市将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八项制度,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在法治轨道上按规矩来。
泸州市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仅强化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泸州市还全面推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把法治贯穿到分管业务工作的始终,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今年,泸州市全面推行法治档案管理制度,通过记录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以及违法记录等相关情况,建立干部法治档案。周成明说,此举旨在紧盯“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依法治市整体水平上升到新的高度。
建立学法制度
提升干部法治思维
11月28日,泸县科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职报告会举行。泸县福集镇、泸县国税局、泸县国土资源局、泸县九中、泸县信用联社、泸县云锦镇的负责人先后上台报告学法用法情况和所在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情况。
为了把依法治市工作做深做实,泸州市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法治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等,强化“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
泸州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调动干部推动法治、群众参与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便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依法治市。8月16日,在纳溪区大渡口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会上,大渡口镇司法所所长带领领导干部学习《行政复议法》,以真实的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告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深入浅出地为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律辅导课。在听了课、学了法后,纳溪区委常委、大渡口镇党委书记王刚说,作为基层“一家之主”,要以法律知识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努力开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新局面。
创新学法形式
提高解决问题能力
5月18日,泸州市出台了《泸州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就创新学法形式、如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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