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惠民工程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王福强
“七五”普法以来,泸县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惠民工程,作为司法为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以赴为贫困群体排忧解难,努力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完善体系
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对于泸县这样一个百万人口大县,如何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让更多人得到援助?泸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牵手”职能部门,构建起横向不断拓展、纵向不断延伸的法律援助大格局。
2016年,泸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诉非衔接等为一体,着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县中心,在20个镇(街道)、297个村(社区)形成县建中心、镇(街道)建站、村(社区)建室的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同时,加强与县民政局、人社局、残联、妇联、团县委、工会、武装部、看守所8个单位通力合作,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县内真正构建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为更好地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泸县司法局还在贵州贵阳和广东中山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派专人入驻,负责相关工作。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
有效手段
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法律援助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有一定公益性,律师补贴也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至关重要。泸县狠抓办案过程管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泸县对于援助案件,坚持做到受理、审批和指派、监督环节“四统一”,为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打牢制度基础。同时,坚持“一案一反馈”制度和回访制度,对案件逐个审查把关、逐个回访反馈、逐个审阅归档,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确保群众满意。通过公开投诉电话、旁听庭审、征求受援人意见等形式了解承办案件情况和服务质量,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办案质量。采取跟庭诉讼和电话回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办案人员的办案态度和办案水平,对援助案件进行监督和指导。
泸县司法局有针对性地进行综合素质教育、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及非诉讼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办案质量。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律师社会评议,将律师的道德水平、业务素质量化考核,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以此促进全县律师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服务大局
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
泸县司法局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基层”等宣传活动,利用老龄日、三八妇女节、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等契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同时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人社局等部门到村(社区)开展了法制讲座5场,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坚持“司法为民”,尽全力为贫困群众服务。泸县加大了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劳动报酬、劳动工伤等涉及困难群众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办案力度;对残疾人、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贫困群体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突出对农民工、低保户等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办理效率,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2016年,泸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7件,完成目标任务的202.8%;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875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10.3%,受援群众达到2889人次。今年以来,泸县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0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28%;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899件,完成目标任务的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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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泸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