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 助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本报讯(刘世良 文莉) “现在开庭!”7月21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由泸县法院副院长王恩鑫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原告成都某绿化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泸县法院审判庭准时开庭。
由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开庭前,王恩鑫仔细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在当日的庭审中,王恩鑫围绕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最后意见陈述。整个庭审井然有序、规范高效,在全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泸县法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全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让优质审判资源全部回归审判一线。该院在明确入额院庭长办案数量的同时,要求入额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办理大要案、指导性案件方面的表率示范作用,促进全院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泸县法院全院已受理案件3756件,结案2903件,其中,院庭长受理案件1417件,已结案1113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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