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首个环境资源 司法协作巡回法庭揭牌

泸州日报 2021-04-20 10:45 大字

本报讯(夏建英 记者 曾臻) 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合江县人民法院、江津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并为川渝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揭牌。

协议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强长江上游川渝段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约定联合建立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生态环境修复“五大功能”为一体的“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

随后,江津区石蟆镇政府与两地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经过共同协商、精心筹备,将位于四川合江、重庆江津两地水域相连的长江流域“中坝岛”作为首个生态保护基地所在地,有效串联两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建设机能,发挥川渝结合处地理位置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

协议签署后,川渝两地法院相关负责人共同为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江津)巡回法庭揭牌。据了解,司法协作巡回法庭依托江津法院第五人民法庭(石蟆法庭)设立,位于川南渝西结合部,系川渝两地建立的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该巡回法庭作为川渝环资审判司法协作的前沿阵地,将积极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及时组织重大、疑难、环资案件沟通会商,协同处理敏感、复杂跨区域环资案件、跨区域环境问题,加强研究共同推进川渝两地环境资源案件量刑标准、裁判尺度统一等,为两地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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