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发布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防火期内在防火区 禁止野外用火行为

泸州日报 2021-03-16 10: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独懿) 近日,合江县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根据命令,合江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9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为全县行政区域非城市范围内的全部林地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防火命令对合江县森林防火期、防火区、禁止事项以及相关处罚规定作出具体解释,旨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防火命令要求,防火期内在防火区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炼山、野炊、点篝火、生火取暖、火把照明、焚烧秸秆、爆破施工、烧山狩猎、放孔明灯、烤竹木制品、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火源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禁止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等设施设备。防火命令还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憨、聋、哑、痴等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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