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院增至10家
本报讯(记者 刘墨)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即日起,泸州市再新增4家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至此,泸州市有10家医疗机构可提供单位或个人自愿自费预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据悉,新增加的4家医疗机构为泸县人民医院、叙永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中医医院。此前,泸州市已可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6家医疗机构分别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古蔺县人民医院、纳溪区人民医院。
计划进行核酸检测的单位或市民,需进行电话预约,收费按国家标准执行。在接受检测时记得带好身份证,结果以医院告知时间为准。若是阳性,将按照传染病管理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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