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10日 泸州统一换发“小货车入城证”

川江都市报 2019-05-31 10:56 大字

◎ 刘晓燕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6月1日至10日,泸州市将统一接受今年下半年“小货车入城证”换发申请登记,6月11日至20日办理初次申请“小货车入城证”业务,过期将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小货车入城证”以换发为主,办理范围仅限车籍所在地以及单位办公场地在江阳、龙马潭主城区列管范围内的小货车,且整车长度不得大于6米。如纳溪区、合江县、泸县范围内确有需要办理入城证的,除携带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需提供与城市服务对象签订的相关合同。

办理“小货车入城证”须携带相关证件: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个体经营户的,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其身份证相吻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多车单位的,经办人须持有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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