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 “三个从严”防止“带病提拔”

泸州日报 2019-05-09 10:39 大字

本报讯(刘中平 龙伟 记者 梅影) 近期,合江县出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从严把关。合江县实行拟任人选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在推荐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时,全面梳理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审计等情况,抓住重要行为特征,提出结论性意见,由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把关,切实把政治强、品行正的干部推荐出来。

突出从严选拔。合江县注重平时考核,建立“月度走访、季度约谈、年度巡查”机制,形成干部日常考察记实表,准确掌握干部政治品行和日常表现;注重专项考核,建立干部重大任务表现台账,凡是拟提拔人选,必须审核其在应急处突、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上的表现;注重近距离考核,围绕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综合考察,提高考察科学性和精准度。

突出从严追责。合江县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因考察不准造成“带病提拔”的,进行“选任全过程倒查”。对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党组(党委)主要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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