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山司法所 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

泸州日报 2019-02-19 09:08 大字

本报讯(粟兴科) 近日,合江县榕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避免了年迈老人罗某陷入无人供养境地。

据了解,罗某膝下有子女七人,除一人无劳动能力外,其余子女均有赡养能力。但罗某的儿子认为儿女平等,理应共同赡养,罗某的女儿则认为财产既已由儿子享有,女儿则不是主要赡养人。

合江县榕山司法所调解员向罗某的子女阐述道,赡养是每个子女应当履行的义务,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亲属血缘关系永远无法被其他所替代,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让老人安度晚年,只有履行了赡养义务,才能够谈得上后续的继承权利。亲人能够陪伴的时间是有限的,子女应当拾起这份血缘亲情,尽赡养义务,若老人因无人赡养而发生意外,那么子女可能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最终,罗某所有子女共同承担起了对老人的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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