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开要“上墙”更“上心”

四川农村日报 2019-01-23 05:32 大字

□卫杨

近日,笔者在对一些村“村级公开”的内容、形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走访调研时,一些村民表示通过村级公开,让老百姓及时了解政策享受情况,做法很好,但一些年纪偏大村民也表示,对于不识字或者视力不好的群众而言,单单“村级公开栏”起不到很好的效果。

好的 “村级公开”应当做到既“上墙”又“上心”,既要让村干部担当起村务“上墙”的职责,也要让干群对墙上的内容多“上心”,多参与,多监督,让“村级公开”真正成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有利抓手。

突出“敢于公开”,在规范运行上下功夫。部分村干部对村级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总怕家丑外扬,故而趋“利”避“害”,对本村有利的就公开,反之就藏着掖着。针对这种情况,应从规范工作流程入手,按规定进行“村级公开”,让村社开展的工作敢于直面群众,公开的内容经得起群众的监督和质询。

着眼“善于公开”,在喜闻乐见上做文章。部分地区公开内容存在随意性,村干部对公开什么、什么时间公开,心中无数,全凭想当然。而且各地区均存在村民外出务工、文化水平低或者视力不好等情况,若只是通过“村级公开栏”达不到公开效果,故而要注重公开的方式方法。一是对于公开栏的设置,应按照“真实、具体、全面”的原则,对村级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进行统一规范。用好质询栏和回音壁,及时回应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二是对于财务公开明细,要改变公示账目都是“坨坨账”的现象,公开内容尽量详细,让老百姓不仅看得到,更能看得清,看得懂。三是对于公示方式,针对在家人员,可采取公示栏、院坝会和“村村响”等方式进行公开;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可建立 “村民微信群”“村民QQ群”等,在网上对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及时公开,让老百姓心中有数。

强化“严于公开”,在督查考核上添举措。对在村级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村级内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尤其对财务开支要逐项审查,对违规违法开支要坚决处理。外部监督机制方面,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设立意见簿、公开热线电话、政务公开意见箱、接待室等,切实加强群众对村级公开内容的监督。

(作者单位:合江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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