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涉恶犯罪团伙案 “黑团伙”30人全部到案

川江都市报 2018-08-24 17:07 大字

团伙成员之一提交的刀具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获悉,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市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近日,合江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涉恶犯罪团伙案。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30名“黑团伙”人员全部到案

据了解,2017年11月15日晚,合江县合江镇某音乐茶座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接警后,合江警方立即介入调查。通过调查摸排,发现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具有一定的涉恶团伙特征。为此,合江县公安局立即成立“11·16”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

由于案发时间较晚、KTV视频监控模糊且嫌疑人统一头戴鸭舌帽、穿黑衣、戴手套,身份辨认困难,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办案民警不断对视频监控进行研判,扩大调查走访范围,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将其抓获,以此为突破口迅速抓获了另外7名犯罪嫌疑人。在强有力的高压态势下,2017年12月15日、2018年5月5日,在逃的主犯宋某某、傅某某先后投案。截至2018年5月,该涉恶犯罪团伙3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缴获作案车辆一台,钢管5根,管制刀具2把。

“黑团伙”暴力滋事致多人受伤

记者从合江县公安局获悉,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傅某某(男,27岁,合江县人)、宋某某(男,23岁,合江县人)逐步吸纳江某某(男,19岁,重庆市人)等有违法犯罪前科的社会闲杂人员,形成以犯罪嫌疑人傅某某、宋某某为组织指挥者,江某某、张某某(男,20岁,合江县人)、宋某(男,20岁,合江县人)、刘某(男,24岁,合江县人)等人积极参与的涉恶犯罪团伙,该团伙以临时召集的形式聚集,主要在合江县城区作案,涉及人员达30人。

该涉恶犯罪团伙为达到逞强立威、谋取经济利益的目的,采用殴打、砍杀、打砸等暴力手段,有组织、有预谋地共同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作案7起致多人受伤,严重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仅2017年11月15日当天,该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先后实施了三起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共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30人,依法移送审查起诉20人,破获故意损毁财物、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5起,违反治安管理案件2起。2018年6月28日,该团伙涉案人员及涉嫌所有犯罪已全部移送至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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