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清真寺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

泸州日报 2018-05-03 16: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在市民宗局指导下,龙马潭区、江阳区、纳溪区民宗局召开了泸州市回族清真寺三区协作服务管理联席会。会上协商建立了泸州市回族清真寺服务管理联络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形成了及时协调解决各区回族群众生活工作的困难,定期商讨清真寺换届期间各区回族代表的推选等相关制度,对建设和谐清真寺起到了促进作用。

位于龙马潭区小市余公街的泸州市回族清真寺是泸州市主城区唯一的清真寺。自1984年该清真寺恢复开放后成立寺管会以来,龙马潭区以建设和谐清真寺为抓手,促进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建设与和谐发展。该清真寺每届管委会组织由民主选举产生,首先在龙马潭区、江阳区、纳溪区及合江县、泸县近2000名回族群众中推选出回族群众代表50余名,再由回族群众代表民主选举出管委会委员,最后由管委会委员选举产生寺管会主任、副主任。清真寺各项事务,均通过寺管会民主协商后办理。这一民主管理制度现已历经9届管委会实践,为和谐清真寺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龙马潭区民宗部门还指导该清真寺建立完善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设立了财务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食品卫生监督小组等,并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规范文明、健康有序的宗教活动。龙马潭区民宗局近年来多次组织在该清真寺开展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安全知识培训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发挥清真寺规范管理的示范效应,促进了全区各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

该清真寺遵循伊斯兰教规教义,谨守爱国爱教传统,多年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慈善活动,每年花费5万余元开展敬老、扶贫、助学及“宗教慈善周”等活动,深受回族群众好评。在每年“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三大节日期间,该清真寺从活动筹备、报告、安全预案、安全秩序、场地布置等方面都进行分工、安排,落实到人,历年来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各项宗教活动安全有序举行。

近年来,结合“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法律进宗教场所”示范点创建活动,该清真寺坚持通过悬挂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张贴宣传画册、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等方式,在回族群众中起到了较好的文明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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