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泸市不动产公【2018】第3号
根据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川0522执404号之三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川0522执404号之三要求协助的事项,因无法收回被执行人于李清全、赵世强、龚国华所有的,座落于龙马潭区鱼塘镇新民村上坝组1层商业、2至3层住宅(房产证号为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316449号,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316450号,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316448号,土地证号为龙马潭区国用(94)字第190号)房产证和土地证。我中心现对前述房产证和土地证公告作废,待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我中心将按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川0522执404号之三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川0522执404号之三的要求将该不动产登记为邹家莲(身份证号码510502197311043561)所有。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2394688)申请复查。公告期满无任何异议的,则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
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 月 25 日
拍 卖 公 告
我公司受委托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情况:
位于泸州市江阳区中平远路30号一层资产(澄溪口原天府中学校门斜对面“每家乐超市”等一层门面),证载建筑面积为389.33㎡,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9.82㎡,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用途为仓储,土地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45年10月10日止。另通道面积39.75㎡属共用面积,不属此次拍卖范围。参考价:468万(保证金:100万元)
二、报名时间:见报即日起报名至2018年2月7日16时截止。
三、拍卖时间:2018年2月8日10时
四、拍卖地点:泸州汇鑫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过户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交易增值税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企业所得税由卖方承担,交易契税和印花税由买受人承担。请涉及该标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若需参加竞买,需在报名时间按规定办理竞买手续,若未办理手续,视为放弃权利。
标的从即日起公开展示,凡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保证金(汇入如下帐户的回单)到本公司办理参与竞买的相关手续。
户名:泸州汇鑫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泸州市工商银行龙马潭支行
账号:2304348109201089777
五、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八号(龙马潭区政府对面)
六、公司网址:www.lzhuixin.com
七、垂询电话: 0830-6666788、
15108189888、13679674446
泸州汇鑫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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