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挂牌成立
■郭贵英 本报记者 梅影 摄影报道
7月28日,合江县福宝法庭前,合江县法院院长苏青、副院长刘达才从省高院环资庭庭长王世樑、市中院院长吴洪汛手中接过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牌匾,合江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
合江县地处长江上游,位于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最为关键的区域,县内水土资源丰富,珍稀动物资源、濒危保护植物种类繁多,更拥有国家级森林公园“福宝森林公园”,环境资源保护任务繁重。为保护长江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合江县法院应势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授牌仪式上,王世樑强调,合江县法院要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突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惩教和预防并重的作用。市中院院长吴洪汛对今后合江县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寄予厚望。他指出,合江县法院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保障,严格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队伍建设,强化协作配合,着力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
在授牌仪式当天,合江县法院还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被告人雷某明知桢楠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未征得村组同意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形下,非法砍伐2株活立木蓄积量1.88立方米的桢楠树。经过法庭审理,依法当庭判决雷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合江县法院的官方微博还对该庭审现场进行了图文直播,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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