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岂能行 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本报讯(高雨菡)近日,古蔺县法院组织多名干警,制定周密预案,强制腾退古蔺县迎宾大道一处282平方米房屋,并将该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该案系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公司按约交付房屋,人力资源公司却仅支付部分租金后再未支付。经多次催促,该人力资源公司既未支付剩余租金,也未腾退房屋,房地产公司无奈向古蔺县法院提起诉讼。
古蔺县法院依法判决该人力资源公司腾退房屋并支付租金35361元、运营服务费3214元及违约金5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该人力资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房地产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进行现场调查,为后续执行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执行法官多次张贴迁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按期退还租赁房屋。但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和申请人依旧采取不接电话、拒绝沟通的方式逃避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古蔺县法院果断启动强制腾迁程序。
近日,古蔺县法院依据强制执行实施方案,组织多名干警实施强制执行。执行中,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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