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行立改 古蔺县快速回应群众反映

泸州日报 2021-10-12 09:14 大字

□ 本报记者 刘墨

9月20日,泸州市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碧水兰庭小区对面,锦绣山水小区车库灯光污染严重。小区旁古蔺河水坝水声很大,噪音污染严重”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后,按照相关程序,赓即交由古蔺县办理。

迅速行动,开展调查

接件后,古蔺县立即成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彰德街道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由副县长李小波带领,于当晚开展现场调查处理。

经调查,“碧水兰庭小区对面锦绣山水小区车库”位于彰德街道锦绣山水小区,车库属锦绣山水小区配套附属设施。群众反映的车库灯光污染严重,实际为锦绣山水小区车库入口处一盏车牌识别一体机相机辅助灯在夜间工作时,灯光照射到古蔺河对岸碧水兰庭小区个别住户外墙,造成一定影响。“小区旁古蔺河水坝”为流经彰德街道碧水兰庭小区西北侧古蔺河内两座微型拦水坝,主要作用为整理河道、美化环境。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即时整改,群众满意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仕介绍,经查,我国目前无光污染判定标准,但灯光对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工作专班立即与小区物业进行协调,调整降低车牌识别一体机相机辅助灯角度,确保其灯光不再对碧水兰庭小区住户造成影响。

关于“小区旁古蔺河水坝水声很大,噪音污染严重”问题,9月21日,工作专班对距离碧水兰庭小区最近点位开展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点位昼间环境噪声54分贝,夜间环境噪声50分贝,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9月22日,工作专班走访碧水兰庭小区群众,大多数群众认为拦水坝水声未影响生活,且拦水坝达到水体丰盈、美化环境的作用,应该保留。整改完毕后,9月22日,工作专班到碧水兰庭小区走访30户沿河住户,他们均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9月30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整改后,灯光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大大减小,周边居民对古蔺县高效推进群众反映问题整改点赞。碧水兰庭小区居民李友芳说:“相关部门及时行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解决,我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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