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法院 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宣传零距离
□ 袁渊 本报记者 曾臻 摄影报道
近日,古蔺县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古蔺县彰德街道太平街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
原告熊某勇系被告熊某扬、蔡某芬侄子,但两家因熊某勇祖父留下来的自留地产生了纠纷,后矛盾逐步升级,纠纷不断,经村组、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后,熊某勇便一纸诉状将熊某扬、蔡某芬告上法庭。审判前,承办法官考虑到该类型案件在农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巡回审判可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也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邻里和谐,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理性解决矛盾,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
庭审过程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双方同意进行调解,但因分歧较大,庭审后,法官将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向现场群众发放了防范毒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单。
近年来,古蔺县法院将发生在群众身边、具有普法意义的案件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地或当事人家附近的学校、村委会,以鲜活的真实案例让广大基层群众更直观地了解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纠纷调解过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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