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老赖”欠钱 以猪抵债
近日,在古蔺县皇华镇龙田村,申请执行人赖某甲拉着11头小猪仔回了家。
赖某甲与赖某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省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赖某乙一直怠于履行归还义务。古蔺县法院经网络查控、传统调查等,均未发现赖某乙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6月,赖某甲向古蔺县法院提供线索——赖某乙家中有小猪仔11头。古蔺县法院立即“查封”11头猪仔。经执行法官和基层干部的共同努力,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赖某乙之妻胡某某自愿将其饲养的猪仔11头,以每头1200元抵给赖某甲。 张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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