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医疗机构增至6家

泸州日报 2020-06-18 18: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墨) 6月16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即日起,市中医医院也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至此,全市可向单位或个人提供自愿自费预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增至6家。

据悉,目前可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分别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泸州市人民医院、泸州市中医医院、古蔺县人民医院、纳溪区人民医院。可提供的检测项目包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计划进行核酸检测的单位或市民,需电话预约,核酸检测收费按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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