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掰断景区石钟乳 法院判其赔偿2500元

泸州日报 2020-05-13 09:38 大字

□ 周云 本报记者 曾臻 摄影报道

近日,古蔺县法院在国家4A级景区古郎洞景区巡回审理了一起破坏石钟乳的案件,被告何某某当庭赔偿原告泸州古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损失2500元,并向原告认错道歉。游客、村民、景区工作人员等50余人到场旁听。

2019年10月,何某某在游览古郎洞景区途中,将两颗石钟乳破坏,两颗石钟乳长三四十厘米。何某某将较大的一颗扔掉,准备将较小的一颗带回家做观赏摆件。景区安保人员发现并报警。经警方协调处理未果,原告泸州古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古蔺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释法明理,被告主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赔偿损失2500元,并向原告认错道歉。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肖某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会把这个案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宣传,让大家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共同保护好珍贵的旅游资源。

据介绍,古郎洞形成于白垩纪年代,至今已有几亿年历史。洞内景观丰富,形态各异的钟乳石栩栩如生,石瀑、石灵芝、石珊瑚、石柱、石花等奇观随处可见。一颗石钟乳的成型往往需要上万年甚至几十万年,具有极高的观赏和科研价值。石钟乳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其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一旦损坏就无法复原。此次把案件搬到景区巡回审理,邀请群众参与旁听,就是为了以案普法,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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