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45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泸州市金融机构提供贷款1.5亿元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 3月29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个多月时间,泸州市已为45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等贷款共计1.5亿元。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泸州市出台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的金融支农政策。各区县农业部门带领农业担保公司、银行机构,对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合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复工复产、融资需求情况,为其量身定制融资担保方案。截至3月下旬,泸州市共收到泸州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古蔺县马蹄甜橙合作社等50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融资需求共4.17亿元。
为了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资金及时到位,助力复工复产,各区县农业农村局简化贷款项目推荐流程,各银行机构、农担公司优化审批程序,加快放贷进度,提供融资贷款“绿色通道”。一笔贷款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申请,到资金拨付到账最短时间为10天,为农业复工复产赢得了时间。2个多月时间,泸州市金融机构已为45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1.5亿元的贷款支持。
据介绍,泸州市围绕乡村振兴规划,以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质量为目标,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助力解决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风险补偿金获取的贷款必须用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领域,包括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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