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古蔺县法院石宝法庭

泸州日报 2019-11-14 09:19 大字

■本报记者 曾臻

古蔺县法院石宝法庭位于古蔺县东南边陲、地处偏远的石宝镇,管辖石宝镇、丹桂镇、皇华镇、茅溪镇4镇,辖区人员20余万人,是古蔺县条件最艰苦、管辖人口最多、办理案件最多的法庭。

近年来,石宝法庭致力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当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力争每一个案件都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狠抓案件质效

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多年来,石宝法庭在大案要案的处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前提,整合各方力量,以调解为主,调解不成的做好判后解释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同时,石宝法庭还狠抓案件质效,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评估满分值,2018年,结案率达90.9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11%,法官人均结案214.33件,服判息诉率94.83%。

开展审执一体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法官,我银行贷款贷不了,说我有执行案子在身,怎么办?”4月29日,一名被执行人找到石宝法庭工作人员。“申请人依法维权,法院依规定执行案件。你只有履行义务,将欠款归还给申请人,从黑名单中解除,银行才能放心把贷款发放给你。”石宝法庭工作人员一边为当事人释法明理,争取当事人积极履行支付义务;一边主动与执行部门相关承办人沟通,通过审执联动,相互协作,共同制定出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案。被执行人在权衡利弊后,当日就履行了支付义务,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被石宝法庭成功主导执行。

作为古蔺县法院审执一体化试点法庭,石宝法庭积极探索审执一体化。由于辖区距离县城较远,为方便当事人“少跑路”,法庭开展了代收执行案件、督促履行、协助执行、主导执行简单案件、财产保全等工作。同时,对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向履行义务方发放督促履行通知书,及时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减少申请执行的案件数量,提升自动履行率,实现了执行前的第一次分流。目前,石宝法庭办理的案件中有执行内容的已做到了督促履行全覆盖。

推进诉源治理

助力乡村振兴

4月17日,石宝法庭的法官来到石宝小学,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并为在场的800余名师生和学生家长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课。庭审过程中,法官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对双方进行了询问,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向被告阐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义务等道理。庭审结束后,法官以“善”和“美”为主题,围绕“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等内容进行阐述,受到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为加强巡回审理,石宝法庭通过送法进村(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增加村民法治意识,减少纠纷发生;建立调解联系机制,将石宝法庭所辖4镇60个行政村(社区)分片,每名法官负责20个村(社区),建立包括镇工办主任、各村调解主任在内的调解工作群,适时指导各村调解工作,让大量的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减轻审判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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