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化妆品店购物后视频被传上网还称其是小偷 店家称化妆品丢失是事实,目前双方都已报警

川江都市报 2019-09-18 10:22 大字

在网上发布的视频中,杨女士及其妹妹被红色箭头和圆圈标记出来

昨日下午,市民杨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求助,称自己和妹妹在城区某化妆品店购物的一段视频被人发布到了网上,甚至出现在了某头条网页上。同时,发视频者留下信息表示杨女士和其妹妹是小偷,要通过视频请广大网友帮忙“人肉”。杨女士对此十分气愤,立即报警。◎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摄影报道

市 民 进店买瓶洗面奶竟惹出麻烦

“当时,我们在这家店买了瓶打折的洗面奶后就离开了,我们没有偷东西。”昨日,在江阳区北城派出所外,杨女士告诉记者,9月14日13:27,她和妹妹韩女士在该店买了洗面奶后就回家了,第二天,老家有朋友突然将一段视频发给她,说她被人当成小偷了。后来,杨女士又在其他网站上发现了这段视频。

杨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这段被公布在网上的视频。这是一段监控录像,视频中可以看到杨女士和韩女士两人在一家店内,两人所站的位置被红线和红色箭头圈出标记,发布信息为“小偷和帮凶 商家们注意她们了,以买东西名义偷盗”等。

“我是两家幼儿园的园长,我妹妹是村干部,这件事对我们造成了非常坏的影响。”杨女士称,自己的幼儿园有好几百个学生,有家长看到视频后,要她出来说明情况,这让她非常头痛。杨女士认为,自己和妹妹的名誉受到了伤害,于是连忙从古蔺开车到泸州报警,希望对方能给出说法。

店 方

店内视频能说明问题 视频系店员所发

昨日下午,记者在北城派出所未见到涉及事件的韩女士和店员,但该化妆品店经理陈女士表示,15日下午,她们已将此事报警。

陈女士说,化妆品店内安装有摄像头,其中一段画面显示,两人在离开时,其中一人有伸手的动作,手臂在柜台上晃了一下。而当时,柜台上正好摆放着一瓶价值1780元的化妆品裸瓶。事后,店内人员发现该化妆品不见了。

“当时店内只有店员一人,发现化妆品不见后,按照规定,店员需自掏腰包赔偿,原本她都说自认倒霉赔偿,但店主建议报警。”陈女士说,店内有物品失窃是事实,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至于店员发视频上网,以及“人肉”对方的做法,可能是因为店员本身不太懂法,或是单纯就是想要发泄一下情绪才做出这事儿。

警方介入 双方将等待进一步结果

针对此事,警方已介入。

杨女士认为,且不论偷窃是否真有其事,但在调查结果出来前,就将涉及个人形象的视频配“小偷”文字发布到网上,侵犯了她的合法权利。事后,她已咨询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要求对方赔偿并道歉。而店方则认为,一切都需要等待调查结果。

对此,据泸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先赋介绍,首先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定罪量刑;其次,该案在报案后,警方还未作出任何调查结果之前,将有他人形象的视频发布上网并指其偷盗,属名誉侵权行为;第三,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侵权方,目前应该做的是说明事实、消除影响、予以道歉。最后结果,以人民法院判决为准。

新闻推荐

网曝中国酒文化城发布茅台购买新规 工作人员:部分内容不实

日前,有网友爆料中国酒文化城发布茅台酒购买新规。爆料称,新规规定每人每30天可购买一次茅台酒,具体销售品种及数量根据库存...

古蔺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古蔺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