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四川这样答卷
检察官到幼儿园教孩子们跳儿童安全防范操本报记者 赵文 徐毓蔚 实习生 廖文倩 文/图
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份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书,主要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2019年3月12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的“一号检察建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0日早上8点,古蔺县古蔺镇第二学区交通小学的操场上,一节有趣的早操课正在进行。“小短裤,小背心,保护小朋友的身体,别人要碰,大声地喊不可以……”伴随着欢快活泼的歌曲,小朋友们手舞足蹈地跳了起来。这段有趣的早操,是古蔺县检察院“北纬28°”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们为孩子们专门编排的儿童安全防范操。这也是四川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一个缩影。
4月8日至11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组成督导组,到四川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在原定督导计划基础上,督导组两次临时改变行程,随机抽查了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中心小学和成都市新都区第一幼儿园。
最高检命题后,四川检察机关如何答卷?本报记者全程跟随督导组,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采访。
自编课间操
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这是告诉我们,不能随便让陌生人碰自己的身体。”早操课后,三年级的鹏鹏(化名)告诉记者,检察官叔叔阿姨教的操是为了让他们学会保护自己。
为什么会编这样一套安全防范操?这还得从古蔺县检察院检察官们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中遭遇的尴尬说起。
古蔺县地处乌蒙山区,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资料显示,古蔺县共有未成年人22.1万余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3.8万余人,占比17.20%。“巡讲时,每当问孩子们‘知道什么是身体的隐私部位吗?’,得到的回答通常是‘不知道’。”古蔺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闵炼告诉记者,为了用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教会他们防范性侵害,检察官们想到了儿童安全防范操。“这套儿童安全防范操是检察官自己填词、编舞、唱歌、录制的。”古蔺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黄飞介绍,孩子们特别喜欢这种边唱边跳的方式,学得特别快。
在泸州市纳溪区,检察官们联合“纳爱”教师志愿者将防性侵知识编排成曲艺三句半《纳爱教你防性侵》课间操,在全区幼儿园、小学推广。成都市新都区第一幼儿园利用绘本,通过有趣的故事将防性侵知识点教给小朋友们。“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认知水平的不同,开展相应的安全保护教育。以三四年级为例,我们的安全教育主要是让学生对辨别是非有初步的认识,学会辨别他人对自己的肢体接触是否友好。”新乐镇中心小学校长田莉告诉记者。
严格审查
建立教职员准入机制
在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中心小学校门口,一个设在低处的安全举报箱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一旁的黑板上写着(举报)受理范围,学生可以就校园欺凌(霸凌)行为;教师性侵(性骚扰)学生、体罚等行为进行举报。教职工可以就校舍、交通、安保等问题,以及教职工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举报。
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加强对教师职工的管理,以及师风师德建设,是学校监管的重要环节。“教师入职前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政审,学校对于临聘人员也要审查,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丰乐镇中心小学校长雷长春告诉记者,学校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题整顿,还利用寒假时间组织老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签订责任书。另外,纳溪区学校在教师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是教师评优选先、职称评审、晋级,必先进行廉政审查和师德师风审查。
据了解,为建立严格的教职员工招录准入机制,成都市检察院联合市中院、市公安局等八部门会签了《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实施办法(试行)》;双流区和温江区分别会同区法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会签《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双流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一起成立了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不包括未成年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
“路队”建设
共同守护孩子的回家路
在家有家长,学校有老师,上、放学的路上如何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呢?
泸州市纳溪区创新开展了学生上放学“路队”建设,在全区推广“32211”路队建设制度。三定即定路队、定路长、定职责,两查即查隐患点、查危险源,两公示即公示隐患点、公示举报电话,一联动即镇、村、社、家长联动,一提高即社会满意度的提高,以此构建以学校、家庭、社会和当地党委政府密切配合路队建设体系,保障学生上放学路途安全。“一二年级的学生,我们要求家长必须接送。”田莉说,“三至六年级的学生上放学安排了路队长(由学生担任)、家长志愿者、村社干部共同参与。”
丰乐镇中心小学也同样施行了路队制度,雷长春告诉记者,家长、老师、学校建立了微信群和QQ群,一旦发现孩子没有及时回家,可以及时进行沟通。
相对于走读学校,寄宿制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还有更多要做的。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初级中学就是一所寄宿制学校。10日下午,督导组一行到达时正值上课时间,女生宿舍大门紧锁着。“进寝室必须先登记。”宿舍管理员郑德玉介绍,异性进入女生寝室不仅要登记,还必须有女职工陪同。查房也必须是同性别的老师查房。
从上至下
检察机关建起长效机制
其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在四川省是从省级层面开始的。
2018年11月6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向省政府分管教育的副省长和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当面通报了“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以及发生在四川省的校园性侵典型案例。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行了研究部署。
2018年11月15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相关工作。很快,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自查自纠活动。
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也根据实际开展了大量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成都市检察院联合市中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峨眉山市检察院与当地卫计局、公安局、关工委、妇联等会签《未成年人被性侵信息通报办法(试行)》。泸州市借力“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信息的收集,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南充市依托信息化搭建“校园预警平台”,全面收集辖区内涉未成年在校学生保护相关信息,并及时作出评估处理。雅安市检察机关联合数家单位打造“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对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信息快速反应……“检察机关并非单打独斗,而是联合教育部门、法院、公安等单位一起推进这项工作。”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陈王莉说。
陈王莉告诉记者,全省检察机关将构建检校共建长效机制。通过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加大对中小学防范性侵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我们还将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一号检察建议’真正落实到位。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结合案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提出改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陈王莉表示,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支持,这项工作将永远在路上,而“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在以后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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