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试点范围

川江都市报 2018-10-12 16:21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本报讯 昨日, 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从本月起,泸州市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试点范围,各县(区)分类选择两个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试点,其中古蔺、叙永2个县可将试点范围缩小到2个村。

据介绍,此前,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仅在江阳区、龙马潭区和泸县进行试点。这次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包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和建立资金投入和日常运行长效机制三个方面。

按照要求,各区县要建立从农户垃圾收集、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村社垃圾收集、镇县垃圾转运等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研究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各环节全过程。要结合试点乡镇和村社实际,科学选择适合当地特点、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农村垃圾分类模式和可持续的技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 试点乡镇和村社要在组织领导、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建设资金如何分级投入,日常清扫保洁和设施维护等投入如何分级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如何建立等重点问题。

据悉,在大力推进全域镇试点建设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出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方法、推进模式和路径,为明年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供借鉴与参考。其中,突出创新村民参与模式、搭建村民参与平台的作用,比如在垃圾分类方面,试点镇可探索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通过采用积分考核、评示范户等方式,落实奖励措施,提高村民参与积极性。不仅如此,还要强化督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市目督办将试点工作列入督导范围,每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市城管执法局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也要将试点工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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