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法庭 到村审理赡养纠纷案

泸州日报 2018-07-03 10:09 大字

■诸琳 罗红 摄影报道

6月25日上午,古蔺县法院太平法庭法官来到古蔺县石屏镇长龙村党群服务中心,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杨某某与被告侯某某等七人赡养纠纷一案。

原告杨某某今年73岁,共生育、抚养了五个子女,其中一子系正在服刑人员。本应该颐养天年,但扬某某却因老伴去世,加之年老体弱又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行动不便,其子女却相互推诿,不愿赡养母亲,杨某某只好含泪将子女告上法庭。

太平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行动极为不便,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便决定将法庭搬至离原告家较近的石屏镇长龙村。当地政府、村委积极配合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依法为原告指定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

在当地政府、村两委的组织下,周围村组共200余名村民冒着烈日前来参加旁听。

“今天的案例让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我们也应该给孩子做好表率,让他们懂得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庭审结束后,村民李丽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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