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纪委监委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 全面从严治党 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报记者 肖婷
6月12日一大早,纳溪区财政局工作人员何易早早地来到棉花坡镇政府。一会儿,他将与区纪委监委等区级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这里进行监督检查,查看“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他们书面交办给被检查单位,形成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这是泸州市纪委监委部门在“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压实“两个责任”、解决群众诉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上有新作为。
“季度体检”
联合督查为领导班子“查病”
6月12日上午,由纳溪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局等5个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一行10多人,围坐在棉花坡镇会议室翻阅档案、查看台账,进行一次名为“季度体检”的对标督查。
每次“体检”之前,纳溪区首先明确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正风肃纪、扶贫领域、解决群众问题诉求等主责29个,每个季度结合被检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确定5至8项督查内容,然后再由区纪委牵头组织相关主责单位拟定督查清单,对镇(街道)和区级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实现“季度体检”。
“这样主要是为了形成一个连续的督查机制,然后督查各个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纳溪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原野说。
除了联合督查以外,纳溪区还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片区例会制度,将全区15个镇(街道)、55个区级部门划分成4个片区,每季度选择一个片区,分别听取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和网格化联系区级部门党组书记、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职情况汇报,实现述责述廉常态化。
“去年以来,我们已经开展了五次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今年市上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我们的测评指标在全市获得了第一名。”纳溪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杨同琼说。
为进一步深化工作开展,市纪委监委优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明责、考责、督责、问责“责任链条”,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今年1至5月,市纪委监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已问责党组织13个、党员干部14人。
边考核边监督
“三大”活动检验纪委监委成果
“这个平台就是好,轻轻一点,村务公开、低保政策落实等情况一目了然。”6月22日,在古蔺县箭竹苗族乡团结村一组,古文强、黄启萍等苗族同胞在“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上查看该村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脸上有抑制不住的高兴。
此前,泸州市在全市143个乡镇(街道)、1639个村(社区)试运行“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城乡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土地征用(租赁)补偿费、新农合新农保参保、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收支等情况信息18.3万条。
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改进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作为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治本之策,制定强化责任落实、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公开等14条措施,分级制发工作手册,推动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对省级、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测评反馈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限时办理;同时,分层分类建立群众诉求收集、解决、公开、回应的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还与市委群工局建立“12345”市长热线办理情况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走访活动,推行“民情日记”“连心卡”等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群众诉求能够解决的百分之百及时解决到位、不能解决的百分之百及时解释到位、办理结果百分之百及时反馈到位。采取大数据分析研判、精准巡访等十多项举措,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收集问题线1183条,立案审查624件,结案169件,给予党纪处分149人,政务处分29人。
泸州市各级纪委监委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认真履职尽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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