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执行局长带队跨省执结侵权案

四川法制报 2018-05-24 01:39 大字

方某等6人与赵某等7人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一案,古蔺县法院判决赵某等7人赔偿方某等6人119143.14元。赵某等7人一直未履行义务,由于该案被执行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均因被执行人外出躲藏或亲属搅局无功而返。古蔺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赵鹏率队跨省执结此案。

5月12日,赵鹏率第一执行组赶往赵某等7人所在地贵州省习水县醒名镇响应村。赵鹏从乡邻关系、法律后果等方面向被执行人苦心规劝、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依然哭穷和耍泼。经过1小时的交谈,赵鹏了解到,赵某女儿是一名村医生,家庭条件相对较好,且在被执行人中有些威信。赵鹏决定通过对赵某采取强制措施给其他几人带来威慑力,遂将赵某拘传回古蔺县法院,并告知其他人如拒不履行,法院也将会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

听说父亲已被送进拘留所,第二天,赵某的女儿和其余几名被执行人来到法院进行座谈。考虑到都是多年乡邻,平时关系也比较和睦,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做出了让步,履行了全部或部分义务。鉴于赵某积极履行全部义务,且配合法院敦促其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法院提前对其解除了拘留措施。 袁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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