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说纪】 冒名领低保 胆大纪不容
本报通讯员刘永存
“人已经去世了还可以领低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6年9月,陇南市委第十二巡察组下沉一级对西和县大桥镇小山村进行巡察时,群众反映该村五保户虎林山已于2014年3月去世,但至今仍有人在用其名义领取低保金,巡察组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向西和县纪委反馈。
西和县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进入大桥镇小山村展开核查。调查组先后走访低保金发放涉及的农户,前往镇农村信用社调取低保金发放相关资金账目,到大桥镇民政办、财政所调取相关资料调查取证。随着调查的深入,该村村委会原主任虎育会违规冒领低保金的事实很快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自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虎育会冒用该村已故五保户虎林山的名字领取低保金共计11520元,已涉嫌严重违纪。掌握了虎育会的违纪事实后,县纪委决定立案审查。
审查期间,虎育会忏悔道:“我利用手中的权力虚报冒领已故五保户的低保金,虽然知道这样做是违规的,但还是心存侥幸,以为事情办得很隐蔽,没想到还是败露了,说到底还是自己原则性、纪律性不强,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
西和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虎育会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嫌贪污低保金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虎育会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被收缴。
【执纪者说】
村干部本该是群众的“主心骨”,而虎育会作为村委会主任,不但没有带头落实好党的民生政策,反而利用职务之便顶风违纪,冒领低保金,辜负了群众的信任。群众痛在心,党纪更不容,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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