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醉驾最高纪录 法院依法判处

陇南日报 2018-04-22 21:58 大字

去年5月,韩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往文县丹堡村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81mg/100ml。后对韩某血样中乙醇浓度进行鉴定,结果为381.9mg/100ml,成为文县醉驾查处以来的最高纪录。

近日,文县人民法院认定:韩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血液酒精含量达381.9毫克∕100ml,属于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且醉酒程度200毫克∕100mL以上,应从重处罚。韩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目前,韩某已在文县看守所服刑。(文县公安交警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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