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单位久悬账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行拟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我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客户进行清理。
如您单位的账户在待清理账户之列,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开户网点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我行将视同您单位已知悉并同意我行对该账户做销户处理,账户内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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