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消防支队:开展“3·15”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及宣传工作

陇南日报 2020-03-12 03: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卓宁)3月10日,市消防支队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市区开展“3·15”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和宣传工作。

消防检查组深入社会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防疫隔离点实地检查、复产复工单位检查工作。对社会单位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水枪、水带等消防产品开展专项检查,核查消防产品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情况,并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消防产品的外观和标识进行现场判定。

市消防支队还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和开业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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