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杨建芳)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武都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市区两级50余家单位联合在兰天莲湖广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悬挂标语条幅、摆放展板、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的提问。此次宣传活动使群众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培养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建设美丽陇南、法治陇南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据悉,此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期一周,各县区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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