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班雪林辞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1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陇南日报 2019-12-20 15:21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班雪林辞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新闻推荐

甘肃省2019年公开选聘行政村专职党组织书记陇南考区笔试举行

本报讯(记者李董)12月15日上午,甘肃省2019年公开选聘行政村专职党组织书记陇南考区笔试举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郃到考...

陇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陇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