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再次提高 陇南市已拨付奖补资金4000多万元

陇南日报 2019-02-01 0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美乐)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9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再次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按照人均月补助不低于400元进行发放,目前陇南市2019年的奖补资金4368.24万元已拨付至各县区。

近年来,陇南市为把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作为政府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细化工作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调配合,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从2014年开始,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通过综合奖补的形式,逐年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2018年,陇南市按照人均月补助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全市共为18585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6778.707万元,人均月补助达到303.95元,极大地增强了陇南市乡村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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