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发布最新灾情数据 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本报讯(记者王艳)记者于7月15日从市应急办了解到,7月9日至10日强降雨使陇南市九县区遭受洪涝灾害,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洪涝灾害造成陇南市9县区198乡镇2314村180821户725918人受灾。因灾死亡6人、失踪2人、受伤2人,紧急转移安置7018户28724人;房屋倒塌681户2155间、严重受损995户4189间、一般受损5716户22594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3151.62公顷,毁坏耕地93.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55761.03万元,其中农业损失71667.16万元,工矿企业损失18093.62万元,基础设施损失244520.86万元,公益设施损失7958.07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3520.81万元。
7月15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市减灾委、民政局已于7月11日13时30分,启动陇南市Ⅳ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目前,灾情还在进一步加重。截止15日8时50分统计,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676户6344间(已达到市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条件)。针对本次灾害过程,市减灾委、民政局决定于7月15日9时10分将市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请相关县区和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目前,抢险救灾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灾情正在进一步核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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