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陇南市的第三十批问题办理情况
本报讯(记者张霞)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陇南市的第三十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日即转交礼县、西和县、成县、宕昌县,并迅速成立调查组赶赴现场核实,对查处属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1.“礼县祁山镇赵家村东北方向200-300米处机砖厂(法人:赵新社)在赵家村与王城村中间的铁龙山上取土,破坏了山上的苹果树,且砖厂距离居民区仅200米,24小时生产期间烧砖机、挖掘机噪音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2343
责任单位:礼县政府
经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2009年8月至2018年3月,该砖厂生产期间,在赵家村与王城村中间的铁龙山上取土进行烧制砖块,破坏了群众的个别苹果树,但都进行了赔偿,由于工艺落后,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群众造成了一定影响。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机砖厂由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8年3月已经停产。
现场检查时,该砖厂烧砖生产线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取土场没有挖掘机等取土设备,未进行取土、治坯作业。
2019年8月12日,在该砖厂设备调试期间,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砖厂环境噪声排放进行了布点监测。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60dB的排放限值,不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目前,对于该砖厂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进行了立案处罚,正在按程序办理。礼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向该砖厂下发了文书,明确要求在未取得砖瓦用黏土矿采矿证和环评审批意见前,不得进行生产。
该砖厂已经停止调试设备,并按照联合工作组要求进行问题整改。下一步,礼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大对该砖厂的执法监管力度,监督其按竞拍确认的黏土矿开采标高、可采储量和出让年限取土;生态环境部门将督促该砖厂按环评要求建设并正常运行环保设施,严格落实厂界烟气、扬尘、噪声防控措施,实现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2.“西和县洛峪镇落凤村1组垃圾堆放点被该村村民赵根滩以距自家太近为由强行上锁,导致该村垃圾无处堆放,散落于村内各处,蚊蝇滋生,臭味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2408
责任单位:西和县政府
经核查,该信访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西和县洛峪镇落凤村1社垃圾屋于2015年建成投用,2017年12月,因垃圾屋附近居住村民反映该垃圾屋距离居住点太近、垃圾屋容量有限且清理难度大、占用村内主干道影响出行等问题,经村委会研究同意后停用并进行了封闭处理。在距离垃圾屋不远的村文化广场、村内主干道及群众居住集中的附近设置移动式垃圾箱,村上定期开展垃圾清运,保持村内环境卫生整洁。
整改情况:
洛峪镇政府已在该村文化广场、村内主干道旁等地方增设了移动式垃圾箱,召开会议研究靠实了村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垃圾收集清理及时开展。下一步,西和县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村民清理垃圾的自觉性、积极性,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3.“成县城关镇育才社区九鑫水木新城小区北楼九鑫饭店将空调压缩机放置于二楼平台,每晚11:30—次日01:30发出低频噪音,影响小区住户生活。”问题
受理编号:2409
责任单位:成县政府
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经核查,该饭店空调压缩机组安装在3号商用楼(共两层)楼顶,距离最近的7号家属楼约15米。空调压缩机组于2019年7月25日开始试运行至今,目前已完成两侧隔音墙的安装,其余两侧已完成底座,待购置的材料到位后即可安装。
经过测试,该酒店噪声夜间监测数据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50dB(A)的排放限值,但存在“低频噪音”扰民现象。
整改情况:
目前九鑫饭店空调压缩机组已停止运行,正在按照整改措施建设完善隔音降噪设施,并承诺待整改完成,经第三方机构监测合格后方开机运行。今后,成县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酒店落实整改措施,减少社会噪声扰民,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4.“宕昌县南河镇朱各沟村一社北侧200米处前贯砂场及该砂场北侧50米处朱各沟砂石料厂将洗砂废水排入南侧100米处河道内(无名称),且夜间洗砂时噪音扰民。另砂厂运砂车辆在河道东侧便道(土路)行驶,扬尘严重。”问题
受理编号:2415
责任单位:宕昌县政府
经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经联合工作组到南河镇朱各沟村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区域位于宕昌县南河镇朱各沟村,反映的两个采砂点属同一家企业的两个加工点,相距近150米。
该厂2个加工点各建有1座三级沉淀池,对洗砂废水收集沉淀,循环利用。经现场检查,发现其中1座三级沉淀池池壁有破损,导致洗砂废水渗入外环境。
经联合工作组走访砂厂周边的朱各沟村一社、二社部分农户,了解到该砂厂偶尔存在夜间生产行为,对距离砂厂最近的峡麻湾社(朱各沟村二社,直线距离100米)村民产生了一定影响。为有效解决夜间洗砂噪音扰民问题,联合工作组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口头约谈教育,责令其禁止夜间生产。
该砂厂出入车辆多为重型货车,为防止运砂车辆压坏通村公路,朱各沟村部分村民自发将砂厂区域内的通村公路进行了封堵,导致所有过往车辆(包括运砂车辆)只能在开辟的便道(土路)上行驶,产生扬尘。现场检查发现,该砂厂现有1辆洒水车,用于日常生产时厂区和道路降尘,但近期因机械故障,洒水车没有正常运行。针对道路扬尘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宕昌分局要求该企业尽快完成洒水车辆维修,并通过采取增加场地和便道(土路)洒水频次、降低运砂车辆运行速度、车顶加盖篷布等措施,切实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情况:
目前,联合工作组已责令宕昌县南河镇朱各沟村砂厂停止生产,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就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下一步,宕昌县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砂厂合法合规运营,确保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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