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小红:“放管服”改革中的巾帼标兵

陇南日报 2019-03-15 15:45 大字

工作方面,苟小红(右)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图为苟小红对窗口民警的工作业务进行指导。通讯员杨含龙摄

本报通讯员杨含龙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苟小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去年,一纸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通知下发后,给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全体民警带来考验和压力,如何让公安交管20项便民措施落地生根是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难题,苟小红深知作为车管窗口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使命,任务下来了,就一个字:干!

第二天,苟小红召集业务骨干,研究讨论分析“放管服”改革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交管业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在第一次“放管服”推进会上,苟小红说:“我们要以民生为导向引领深度改革,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放管服’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真正提升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车管部门作为公安交管的窗口,服务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到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成效。苟小红从自身做起,带领民警主动转变观念,改变理念,从每一次服务做起,从每一笔业务入手,由小见大、见微知著。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服务群众始终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她总是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各种问题。在她手中,凡是正常办理业务手续齐全的,绝不让群众跑第二次。

为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方便群众,她提出将“群众上我门”变为“我上群众门”。带领车管民警放弃休息时间,深入基层一线,把办公桌搬到了企业里,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虽然辛苦,但她没有丝毫怨言,群众的满意是她最大的欣慰。去年,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流动车管所”受到群众欢迎,这个由车管所业务骨干组成的“流动车管所”进村入户,给群众办理五小车辆的检验、注销、入户等手续。

“我们延伸农村交管服务,科学谋划,创新方法,充分发挥‘流动车管所’的功能,组织业务人员驻到最偏远的地方,办理群众急需的业务。”苟小红说,目前,“流动车管所”跑遍礼县所有乡镇,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最偏远的行政村、农户家中开展上门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作为“放管服”改革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苟小红主动挑起担子,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解决经费、人员、设备等制约改革措施落地的瓶颈问题,推动软硬件提档升级。目前,按照“放管服”改革进程,“一站式”查验已经投入使用,自主缴费系统建立健全,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便民措施已在该大队落地。同时,设置导办台,安排专门人员引导群众办理业务,分流业务,减少等候,公安网选号由“20选1”调整为“50选1”,满足群众选号需求。

“以前折腾一天才能办完的手续,现在一个窗口,一会儿就能办好,再也不用排长队了。”说起在车管所办业务的变化,从事运输行业多年的冯师傅由衷感慨道。

在繁重的“放管服”改革工作中,苟小红坚持从领导岗位的管理角度出发,对车管工作实行内部整改。她经常深入各客运公司和有车单位,征求对车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把历年来在车管业务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组织制定了《车管所民警被诉处罚制度》,以执行制度的形式,明确了车管民警的被诉处罚范围和处罚措施,并规范了车管民警的工作程序和为民服务标准,要求民警做到“四个一”,即对人热情一点、说话温柔一点、笑容多一点、办事快一点,促使车管民警牢固树立了车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公安工作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实践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扬和好评,树立了礼县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的新形象。

车驾管理业务能手,不让须眉巾帼标兵。从警十余载,苟小红始终坚守着从警的那份初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带领车管民警争一流,创先进,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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