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告

陇南日报 2018-08-31 01:07 大字

1.王宏(男,39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1年11月20日,驾驶甘K0119学号轻型普通货车,在武都区东江镇一号路口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2.杨顺强(男,36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豆坝乡村民),2017年11月5日,驾驶川BGM078号轻型厢式货车,在国道39KM+350M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拟吊销你们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之规定,你们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登报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向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1.陈秀峰(男,33岁,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村民),2018年6月17日,饮酒驾驶甘EQ0366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33KM+5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经系统查询,属再次饮酒。

2.候文凭(男,40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宽川乡村民),2018年7月13日,饮酒驾驶甘K2429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礼县十宽路2KM+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经系统查询,属再次饮酒。

3.杜元元(男,23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罗坝乡村民),2018年7月14日,饮酒驾驶苏EB03C5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经系统查询,属再次饮酒。

4.李世宏(男,40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3月13日,饮酒驾驶甘K00451号小型越野客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经系统查询,属再次饮酒。

你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拟吊销你们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之规定,你们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登报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向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1.王加(男,28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村民),2018年2月1日,醉酒驾驶陕CW3528号小型轿车,在徽县建新路与工业桥路口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程鹏飞(男,35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6月14日,醉酒驾驶甘KU2070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徽县建新路与工业桥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王善栋(男,47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6日,醉酒驾驶甘KK0013号小型越野客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张利立(男,35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银杏树乡村民),2018年6月12日,醉酒驾驶甘K7682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徽县建新路与工业路口5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杜建荣(男,45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5月17日,醉酒驾驶陕C2099P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徽县东关村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6.卯军军(男,30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马街镇村民),2018年7月7日,醉酒驾驶甘K6050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7.杨金斗(男,29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洛塘镇村民),2018年6月15日,醉酒驾驶甘KK924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8.杨卫峰(男,37岁,河南省内黄县楚旺镇村民),2018年5月27日,醉酒驾驶甘KQ9561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旧白龙江大桥南桥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9.李小龙(男,29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村民),2018年5月18日,醉酒驾驶甘KA234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0.宗康(男,26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村民),2018年6月9日,醉酒驾驶甘K72632号小型轿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1.唐镛镒(男,26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4月2日,醉酒驾驶无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2.谢小军(男,43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村民),2018年7月15日,醉酒驾驶甘KD344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旧桥头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3.刘志文(男,40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6月30日,醉酒驾驶甘K05555号小型越野客车,在武都区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4..杨彦涛(男,31岁,甘肃省舟曲县东山乡村民),2018年6月30日,醉酒驾驶甘KL7345号小型轿车,在武都区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5.杨步红(男,49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大堡镇村民),2018年6月16日,醉酒驾驶甘KR225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康县S307线31KM+6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6.马义(男,57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村民),2018年7月8日,醉酒驾驶甘KY847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西和县祁成线32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7.王飞(男,27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永宁镇村民),2018年5月20日,醉酒驾驶甘KK582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福兰线2438KM+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8.吴文会(男,47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银杏树乡村民),2018年5月31日,醉酒驾驶甘KZ358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徽县建新路与工业桥路口5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9.张恒(男,26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石桥镇村民),2018年3月18日,醉酒驾驶甘KN698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礼县石桥镇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0.杨育红(男,38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永兴乡村民),2018年7月15日,醉酒驾驶甘KL2490号轻型普通货车,在礼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1.张选科(男,37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红河乡村民),2018年7月14日,醉酒驾驶甘EH689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礼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2.沈翔中(男,29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村民),2018年5月8日,醉酒驾驶甘KN815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礼县徐合线34KM+5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3.陈已巳(男,35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宽川乡村民),2018年4月26日,醉酒驾驶甘KL4386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30KM+2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4.杨斌(男,44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村民),2018年5月30日,醉酒驾驶甘ED3566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35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5.安亚周(男,38岁,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华岐乡村民),2018年5月15日,醉酒驾驶鲁DL983L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30KM+2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6.刘峰(男,24岁,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村民),2018年5月1日,醉酒驾驶甘ES5142号小型轿车,在礼县红石路3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7.贾高强(男,24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桥头乡村民),2018年7月25日,醉酒驾驶甘KD819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礼县白铨路1KM+6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8.马亚雄(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村民),2018年6月27日,醉酒驾驶甘KBC49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礼县徐合线32KM+5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9.王军军(男,41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永兴乡村民),2018年7月16日,醉酒驾驶甘EE5395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0.石龙飞(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村民),2018年7月23日,醉酒驾驶甘EZ1028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40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1.王德生(男,33岁,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村民),2018年7月22日,醉酒驾驶甘EQ3072号小型轿车,在礼县红石路2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2.王小燕(男,41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6月10日,醉酒驾驶甘E88063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3.李军霞(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白关乡村民),2018年6月13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礼县环城南路800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4.赵玉龙(男,30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长道镇村民),2018年6月18日,醉酒驾驶甘KY9005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45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5.薛蔡(男,28岁,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村民),2018年5月20日,醉酒驾驶甘ER7358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34KM+5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6.赵兵兵(男,35岁,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华岐乡村民),2018年6月8日,醉酒驾驶甘EW0336号轻型普通货车,在礼县徐合线28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7.李彦红(男,40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洛峪镇村民),2018年7月6日,醉酒驾驶甘ECZ997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8.李新程(男,22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村民),2018年6月23日,醉酒驾驶甘KK8807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9.吕爱喜(男,31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石堡乡村民),2018年6月17日,醉酒驾驶甘EW7052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0.麻建全(男,40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姜席镇村民),2018年5月2日,醉酒驾驶甘EV1822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1.聂次子(男,24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苏合乡村民),2018年6月10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西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2.唐会军(男,44岁,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居民),2018年7月23日,醉酒驾驶甘EN712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礼县徐合线34KM+6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3.张金虎(男,30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6月12日,醉酒驾驶甘K0640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礼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4.强庭仁(男,45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阳坝镇村民),2018年7月21日,醉酒驾驶甘KF054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康县阳坝镇托河路口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5.黄开荣(男,52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碾坝乡村民),2018年7月23日,醉酒驾驶陕FAP882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康县小康路3KM+5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6.权炳文(男,31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15日,醉酒驾驶甘KAQ636号小型轿车,在康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7.张永强(男,45岁,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居民),2018年7月29日,醉酒驾驶甘ADM563号小型轿车,在S307线14KM+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8.唐明涛(男,40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长坝镇村民),2018年7月20日,醉酒驾驶甘KBR055号小型轿车,在S307线17KM+2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以上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拟吊销你们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之规定,你们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你们在登报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向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新闻推荐

礼县首个“电商扶贫车间”正式挂牌

礼县讯(通讯员王书昉)近日,礼县首个“电商扶贫车间”在礼县鑫农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礼县鑫农电子商务公司成立于...

礼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礼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