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鉴于近期甘肃省部分地区持续降雨,陇南、甘南、定西、天水等地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多发,造成严重损失,救灾任务重、困难多,形势严峻。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8月22日20时起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
应急响应启动后,省应急厅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抓紧研究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后相应的工作措施,为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做好准备。加强救援力量统筹协调,救援协调组要与陇南市和各方救援力量加强联系,精准对接救援需求,合理使用救援力量,加强保障服务,确保救援工作顺畅高效。做好重大险情处置协调工作,紧盯康县周家坝堰塞湖、文县石鸡坝堰塞湖等重大险情,调集力量、研究方案、尽快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与公开,提高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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